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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型 互利歐洲基金-年配息-歐元-A股

Franklin Mutual European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註4.所列股票型基金主要配息來源為股息收益,境外基金機構針對基金配息政策設有相關控管機制,視實際收到股息收益及評估未來市場狀況以決定當期配息水準,惟配息發放非保證,配息金額並非不變,亦不保證配息率水準。

債券型 亞洲債券基金-月配息-美元-A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Templeton Asian Bond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債券型 亞洲債券基金-月配息-澳幣避險-A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Templeton Asian Bond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股票型 亞洲小型企業基金-年配息-美元-A股

Templeton Asian Smaller Companies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註4.所列股票型基金主要配息來源為股息收益,境外基金機構針對基金配息政策設有相關控管機制,視實際收到股息收益及評估未來市場狀況以決定當期配息水準,惟配息發放非保證,配息金額並非不變,亦不保證配息率水準。

債券型 伊斯蘭債券基金-月配息-美元-A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ranklin Global Sukuk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債券型 全球債券基金-年配息-歐元-A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Templeton Global Bond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債券型 全球債券基金-月配息-美元-A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Templeton Global Bond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債券型 全球債券基金-月配息-歐元-A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Templeton Global Bond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債券型 全球債券基金-月配息-澳幣避險-A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Templeton Global Bond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債券型 全球債券基金-月配息-美元-F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Templeton Global Bond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註4.F股與A股費用說明:基金F股股份在贖回時,基金公司將依持有期間長短收取1%~3%不同比率之遞延銷售手續費,該費用將自贖回總額中扣除。F股之遞延銷售手續費係以贖回股份的淨資產價值或申購時的淨資產價值孰低為基礎。F股與A股適用相同之投資經理費用及維護費用年率,惟F股另需每年支付平均淨資產價值之1%分銷費,該費用係反映於每日基金淨值中,投資人無需額外支付。手續費雖可遞延收取,惟每年仍需支付1.00%的分銷費,可能造成實際負擔費用增加。基金相關費用請參閱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所公告之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或逕向本公司網站查閱。
註5.F股注意事項:持有基金F股股份滿36個月(即3年),將免費自動轉入相同基金的A股股份。

債券型 全球債券基金-年配息-歐元避險-Z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Templeton Global Bond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債券型 全球債券總報酬基金-年配息-歐元-A股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Templeton Global Total Return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債券型 全球債券總報酬基金-月配息-歐元-A股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Templeton Global Total Return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註4.所列股票型基金主要配息來源為股息收益,境外基金機構針對基金配息政策設有相關控管機制,視實際收到股息收益及評估未來市場狀況以決定當期配息水準,惟配息發放非保證,配息金額並非不變,亦不保證配息率水準。

債券型 全球債券總報酬基金-月配息-美元-A股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Templeton Global Total Return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債券型 全球債券總報酬基金-月配息-澳幣避險-A股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Templeton Global Total Return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債券型 全球債券總報酬基金-月配息-美元-F股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Templeton Global Total Return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註4.F股與A股費用說明:基金F股股份在贖回時,基金公司將依持有期間長短收取1%~3%不同比率之遞延銷售手續費,該費用將自贖回總額中扣除。F股之遞延銷售手續費係以贖回股份的淨資產價值或申購時的淨資產價值孰低為基礎。F股與A股適用相同之投資經理費用及維護費用年率,惟F股另需每年支付平均淨資產價值之1%分銷費,該費用係反映於每日基金淨值中,投資人無需額外支付。手續費雖可遞延收取,惟每年仍需支付1.00%的分銷費,可能造成實際負擔費用增加。基金相關費用請參閱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所公告之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或逕向本公司網站查閱。
註5.F股注意事項:持有基金F股股份滿36個月(即3年),將免費自動轉入相同基金的A股股份。

債券型 全球債券總報酬基金-年配息-歐元避險-Z股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Templeton Global Total Return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平衡型(混合型) 全球平衡基金-季配息-美元-A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Templeton Global Balanced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平衡型(混合型) 全球平衡基金-季配息-美元-F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Templeton Global Balanced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註4.F股與A股費用說明:基金F股股份在贖回時,基金公司將依持有期間長短收取1%~3%不同比率之遞延銷售手續費,該費用將自贖回總額中扣除。F股之遞延銷售手續費係以贖回股份的淨資產價值或申購時的淨資產價值孰低為基礎。F股與A股適用相同之投資經理費用及維護費用年率,惟F股另需每年支付平均淨資產價值之1%分銷費,該費用係反映於每日基金淨值中,投資人無需額外支付。手續費雖可遞延收取,惟每年仍需支付1.00%的分銷費,可能造成實際負擔費用增加。基金相關費用請參閱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所公告之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或逕向本公司網站查閱。
註5.F股注意事項:持有基金F股股份滿36個月(即3年),將免費自動轉入相同基金的A股股份。

股票型 全球房地產基金-季配息-美元-A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ranklin Global Real Estate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註4. 所列股票型基金主要配息來源為股息收益,境外基金機構針對基金配息政策設有相關控管機制,視實際收到股息收益及評估未來市場狀況以決定當期配息水準,惟配息發放非保證,配息金額並非不變,亦不保證配息率水準。

股票型 全球房地產基金-年配息-歐元避險-A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ranklin Global Real Estate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註4.所列股票型基金主要配息來源為股息收益,境外基金機構針對基金配息政策設有相關控管機制,視實際收到股息收益及評估未來市場狀況以決定當期配息水準,惟配息發放非保證,配息金額並非不變,亦不保證配息率水準。

股票型 全球氣候變遷基金-年配息-歐元-A股

Templeton Global Climate Change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註4.所列股票型基金主要配息來源為股息收益,境外基金機構針對基金配息政策設有相關控管機制,視實際收到股息收益及評估未來市場狀況以決定當期配息水準,惟配息發放非保證,配息金額並非不變,亦不保證配息率水準。

股票型 全球股票收益基金-穩定月配股-美元-A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Templeton Global Equity Income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註4.所列股票型基金主要配息來源為股息收益,境外基金機構針對基金配息政策設有相關控管機制,視實際收到股息收益及評估未來市場狀況以決定當期配息水準,惟配息發放非保證,配息金額並非不變,亦不保證配息率水準。

債券型 全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月配息-美元-A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Templeton Global High Yield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債券型 全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月配息-美元-F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Templeton Global High Yield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註4.F股與A股費用說明:基金F股股份在贖回時,基金公司將依持有期間長短收取1%~3%不同比率之遞延銷售手續費,該費用將自贖回總額中扣除。F股之遞延銷售手續費係以贖回股份的淨資產價值或申購時的淨資產價值孰低為基礎。F股與A股適用相同之投資經理費用及維護費用年率,惟F股另需每年支付平均淨資產價值之1%分銷費,該費用係反映於每日基金淨值中,投資人無需額外支付。手續費雖可遞延收取,惟每年仍需支付1.00%的分銷費,可能造成實際負擔費用增加。基金相關費用請參閱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所公告之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或逕向本公司網站查閱。
註5.F股注意事項:持有基金F股股份滿36個月(即3年),將免費自動轉入相同基金的A股股份。

債券型 公司債基金-月配息-美元-A股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及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之私募性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ranklin High Yield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債券型 公司債基金-月配息-澳幣避險-A股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及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之私募性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ranklin High Yield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債券型 公司債基金-月配息-美元-F股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及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之私募性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ranklin High Yield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註4.F股與A股費用說明:基金F股股份在贖回時,基金公司將依持有期間長短收取1%~3%不同比率之遞延銷售手續費,該費用將自贖回總額中扣除。F股之遞延銷售手續費係以贖回股份的淨資產價值或申購時的淨資產價值孰低為基礎。F股與A股適用相同之投資經理費用及維護費用年率,惟F股另需每年支付平均淨資產價值之1%分銷費,該費用係反映於每日基金淨值中,投資人無需額外支付。手續費雖可遞延收取,惟每年仍需支付1.00%的分銷費,可能造成實際負擔費用增加。基金相關費用請參閱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所公告之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或逕向本公司網站查閱。
註5.F股注意事項:持有基金F股股份滿36個月(即3年),將免費自動轉入相同基金的A股股份。

債券型 公司債基金-月配息-美元-I股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及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之私募性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ranklin High Yield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股票型 富蘭克林公用事業基金-季配息-美元-A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ranklin Utilities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註4.依美國相關稅法規定,外國投資人所獲得的基金配息其來源是長期資本利得者免稅,短期資本利得與一般配息所得則須課徵30%預扣稅。但依2004年美國工作機會創造法案(the American Jobs Creation Act of 2004),各基金從其美國境內來源的合格利息收益(Qualified Interest Income)與短期資本利得(實質財產所得部份除外)等所支付之配息於稅賦優惠期間可享有免除美國預扣稅之優惠;目前此稅賦優惠期間已依2015年保護美國人免於高稅法案(the Protecting Americans from Tax Hikes Act of 2015)予以永久延長。各基金符合該稅賦優惠之配息金額比率依各基金情況而有所不同,將依照實際狀況而定。
註5.所列股票型基金主要配息來源為股息收益,境外基金機構針對基金配息政策設有相關控管機制,視實際收到股息收益及評估未來市場狀況以決定當期配息水準,惟配息發放非保證,配息金額並非不變,亦不保證配息率水準。

股票型 富蘭克林公用事業基金-季配息-美元-A1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ranklin Utilities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註4.依美國相關稅法規定,外國投資人所獲得的基金配息其來源是長期資本利得者免稅,短期資本利得與一般配息所得則須課徵30%預扣稅。但依2004年美國工作機會創造法案(the American Jobs Creation Act of 2004),各基金從其美國境內來源的合格利息收益(Qualified Interest Income)與短期資本利得(實質財產所得部份除外)等所支付之配息於稅賦優惠期間可享有免除美國預扣稅之優惠;目前此稅賦優惠期間已依2015年保護美國人免於高稅法案(the Protecting Americans from Tax Hikes Act of 2015)予以永久延長。各基金符合該稅賦優惠之配息金額比率依各基金情況而有所不同,將依照實際狀況而定。
註5.所列股票型基金主要配息來源為股息收益,境外基金機構針對基金配息政策設有相關控管機制,視實際收到股息收益及評估未來市場狀況以決定當期配息水準,惟配息發放非保證,配息金額並非不變,亦不保證配息率水準。

股票型 富蘭克林坦伯頓世界基金-年配息-美元-A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Templeton World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註4.依美國相關稅法規定,外國投資人所獲得的基金配息其來源是長期資本利得者免稅,短期資本利得與一般配息所得則須課徵30%預扣稅。但依2004年美國工作機會創造法案(the American Jobs Creation Act of 2004),各基金從其美國境內來源的合格利息收益(Qualified Interest Income)與短期資本利得(實質財產所得部份除外)等所支付之配息於稅賦優惠期間可享有免除美國預扣稅之優惠;目前此稅賦優惠期間已依2015年保護美國人免於高稅法案(the Protecting Americans from Tax Hikes Act of 2015)予以永久延長。各基金符合該稅賦優惠之配息金額比率依各基金情況而有所不同,將依照實際狀況而定。
註5.所列股票型基金主要配息來源為股息收益,境外基金機構針對基金配息政策設有相關控管機制,視實際收到股息收益及評估未來市場狀況以決定當期配息水準,惟配息發放非保證,配息金額並非不變,亦不保證配息率水準。

股票型 富蘭克林坦伯頓中小型公司成長基金-年配息-美元-A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Templeton Global Smaller Companies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註4.依美國相關稅法規定,外國投資人所獲得的基金配息其來源是長期資本利得者免稅,短期資本利得與一般配息所得則須課徵30%預扣稅。但依2004年美國工作機會創造法案(the American Jobs Creation Act of 2004),各基金從其美國境內來源的合格利息收益(Qualified Interest Income)與短期資本利得(實質財產所得部份除外)等所支付之配息於稅賦優惠期間可享有免除美國預扣稅之優惠;目前此稅賦優惠期間已依2015年保護美國人免於高稅法案(the Protecting Americans from Tax Hikes Act of 2015)予以永久延長。各基金符合該稅賦優惠之配息金額比率依各基金情況而有所不同,將依照實際狀況而定。
註5.所列股票型基金主要配息來源為股息收益,境外基金機構針對基金配息政策設有相關控管機制,視實際收到股息收益及評估未來市場狀況以決定當期配息水準,惟配息發放非保證,配息金額並非不變,亦不保證配息率水準。

股票型 富蘭克林坦伯頓外國基金-年配息-美元-A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Templeton Foreign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註4.依美國相關稅法規定,外國投資人所獲得的基金配息其來源是長期資本利得者免稅,短期資本利得與一般配息所得則須課徵30%預扣稅。但依2004年美國工作機會創造法案(the American Jobs Creation Act of 2004),各基金從其美國境內來源的合格利息收益(Qualified Interest Income)與短期資本利得(實質財產所得部份除外)等所支付之配息於稅賦優惠期間可享有免除美國預扣稅之優惠;目前此稅賦優惠期間已依2015年保護美國人免於高稅法案(the Protecting Americans from Tax Hikes Act of 2015)予以永久延長。各基金符合該稅賦優惠之配息金額比率依各基金情況而有所不同,將依照實際狀況而定。
註5.所列股票型基金主要配息來源為股息收益,境外基金機構針對基金配息政策設有相關控管機制,視實際收到股息收益及評估未來市場狀況以決定當期配息水準,惟配息發放非保證,配息金額並非不變,亦不保證配息率水準。

股票型 富蘭克林坦伯頓成長基金-年配息-美元-A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Templeton Growth Fund, Inc.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註4.依美國相關稅法規定,外國投資人所獲得的基金配息其來源是長期資本利得者免稅,短期資本利得與一般配息所得則須課徵30%預扣稅。但依2004年美國工作機會創造法案(the American Jobs Creation Act of 2004),各基金從其美國境內來源的合格利息收益(Qualified Interest Income)與短期資本利得(實質財產所得部份除外)等所支付之配息於稅賦優惠期間可享有免除美國預扣稅之優惠;目前此稅賦優惠期間已依2015年保護美國人免於高稅法案(the Protecting Americans from Tax Hikes Act of 2015)予以永久延長。各基金符合該稅賦優惠之配息金額比率依各基金情況而有所不同,將依照實際狀況而定。
註5.所列股票型基金主要配息來源為股息收益,境外基金機構針對基金配息政策設有相關控管機制,視實際收到股息收益及評估未來市場狀況以決定當期配息水準,惟配息發放非保證,配息金額並非不變,亦不保證配息率水準。

股票型 富蘭克林坦伯頓法人機構專用基金-年配息-美元-Primary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Templeton International Equity Series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註4.依美國相關稅法規定,外國投資人所獲得的基金配息其來源是長期資本利得者免稅,短期資本利得與一般配息所得則須課徵30%預扣稅。但依2004年美國工作機會創造法案(the American Jobs Creation Act of 2004),各基金從其美國境內來源的合格利息收益(Qualified Interest Income)與短期資本利得(實質財產所得部份除外)等所支付之配息於稅賦優惠期間可享有免除美國預扣稅之優惠;目前此稅賦優惠期間已依2015年保護美國人免於高稅法案(the Protecting Americans from Tax Hikes Act of 2015)予以永久延長。各基金符合該稅賦優惠之配息金額比率依各基金情況而有所不同,將依照實際狀況而定。
註5.所列股票型基金主要配息來源為股息收益,境外基金機構針對基金配息政策設有相關控管機制,視實際收到股息收益及評估未來市場狀況以決定當期配息水準,惟配息發放非保證,配息金額並非不變,亦不保證配息率水準。

股票型 富蘭克林成長基金-年配息-美元-A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ranklin Growth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註4.依美國相關稅法規定,外國投資人所獲得的基金配息其來源是長期資本利得者免稅,短期資本利得與一般配息所得則須課徵30%預扣稅。但依2004年美國工作機會創造法案(the American Jobs Creation Act of 2004),各基金從其美國境內來源的合格利息收益(Qualified Interest Income)與短期資本利得(實質財產所得部份除外)等所支付之配息於稅賦優惠期間可享有免除美國預扣稅之優惠;目前此稅賦優惠期間已依2015年保護美國人免於高稅法案(the Protecting Americans from Tax Hikes Act of 2015)予以永久延長。各基金符合該稅賦優惠之配息金額比率依各基金情況而有所不同,將依照實際狀況而定。
註5.所列股票型基金主要配息來源為股息收益,境外基金機構針對基金配息政策設有相關控管機制,視實際收到股息收益及評估未來市場狀況以決定當期配息水準,惟配息發放非保證,配息金額並非不變,亦不保證配息率水準。

股票型 富蘭克林潛力組合基金-年配息-美元-A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ranklin Mutual U.S. Mid Cap Value Fund(原名為:Franklin Mutual U.S. Value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註4.依美國相關稅法規定,外國投資人所獲得的基金配息其來源是長期資本利得者免稅,短期資本利得與一般配息所得則須課徵30%預扣稅。但依2004年美國工作機會創造法案(the American Jobs Creation Act of 2004),各基金從其美國境內來源的合格利息收益(Qualified Interest Income)與短期資本利得(實質財產所得部份除外)等所支付之配息於稅賦優惠期間可享有免除美國預扣稅之優惠;目前此稅賦優惠期間已依2015年保護美國人免於高稅法案(the Protecting Americans from Tax Hikes Act of 2015)予以永久延長。各基金符合該稅賦優惠之配息金額比率依各基金情況而有所不同,將依照實際狀況而定。
註5.所列股票型基金主要配息來源為股息收益,境外基金機構針對基金配息政策設有相關控管機制,視實際收到股息收益及評估未來市場狀況以決定當期配息水準,惟配息發放非保證,配息金額並非不變,亦不保證配息率水準。

股票型 富蘭克林高成長基金-季配息-美元-A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ranklin Rising Dividends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註4.依美國相關稅法規定,外國投資人所獲得的基金配息其來源是長期資本利得者免稅,短期資本利得與一般配息所得則須課徵30%預扣稅。但依2004年美國工作機會創造法案(the American Jobs Creation Act of 2004),各基金從其美國境內來源的合格利息收益(Qualified Interest Income)與短期資本利得(實質財產所得部份除外)等所支付之配息於稅賦優惠期間可享有免除美國預扣稅之優惠;目前此稅賦優惠期間已依2015年保護美國人免於高稅法案(the Protecting Americans from Tax Hikes Act of 2015)予以永久延長。各基金符合該稅賦優惠之配息金額比率依各基金情況而有所不同,將依照實際狀況而定。
註5.所列股票型基金主要配息來源為股息收益,境外基金機構針對基金配息政策設有相關控管機制,視實際收到股息收益及評估未來市場狀況以決定當期配息水準,惟配息發放非保證,配息金額並非不變,亦不保證配息率水準。

股票型 富蘭克林高科技基金-年配息-美元-A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ranklin DynaTech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註4.依美國相關稅法規定,外國投資人所獲得的基金配息其來源是長期資本利得者免稅,短期資本利得與一般配息所得則須課徵30%預扣稅。但依2004年美國工作機會創造法案(the American Jobs Creation Act of 2004),各基金從其美國境內來源的合格利息收益(Qualified Interest Income)與短期資本利得(實質財產所得部份除外)等所支付之配息於稅賦優惠期間可享有免除美國預扣稅之優惠;目前此稅賦優惠期間已依2015年保護美國人免於高稅法案(the Protecting Americans from Tax Hikes Act of 2015)予以永久延長。各基金符合該稅賦優惠之配息金額比率依各基金情況而有所不同,將依照實際狀況而定。
註5.所列股票型基金主要配息來源為股息收益,境外基金機構針對基金配息政策設有相關控管機制,視實際收到股息收益及評估未來市場狀況以決定當期配息水準,惟配息發放非保證,配息金額並非不變,亦不保證配息率水準。

股票型 富蘭克林黃金基金-年配息-美元-A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ranklin Gold and Precious Metals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註4.依美國相關稅法規定,外國投資人所獲得的基金配息其來源是長期資本利得者免稅,短期資本利得與一般配息所得則須課徵30%預扣稅。但依2004年美國工作機會創造法案(the American Jobs Creation Act of 2004),各基金從其美國境內來源的合格利息收益(Qualified Interest Income)與短期資本利得(實質財產所得部份除外)等所支付之配息於稅賦優惠期間可享有免除美國預扣稅之優惠;目前此稅賦優惠期間已依2015年保護美國人免於高稅法案(the Protecting Americans from Tax Hikes Act of 2015)予以永久延長。各基金符合該稅賦優惠之配息金額比率依各基金情況而有所不同,將依照實際狀況而定。
註5.所列股票型基金主要配息來源為股息收益,境外基金機構針對基金配息政策設有相關控管機制,視實際收到股息收益及評估未來市場狀況以決定當期配息水準,惟配息發放非保證,配息金額並非不變,亦不保證配息率水準。

股票型 拉丁美洲基金-年配息-美元-A股

Templeton Latin America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註4.所列股票型基金主要配息來源為股息收益,境外基金機構針對基金配息政策設有相關控管機制,視實際收到股息收益及評估未來市場狀況以決定當期配息水準,惟配息發放非保證,配息金額並非不變,亦不保證配息率水準。

債券型 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季配息-美元-A股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Templeton Emerging Markets Bond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債券型 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月配息-美元-A股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Templeton Emerging Markets Bond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債券型 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月配息-南非幣避險-A股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Templeton Emerging Markets Bond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債券型 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月配息-澳幣避險-A股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Templeton Emerging Markets Bond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債券型 新興國家固定收益基金-月配息-美元-F股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Templeton Emerging Markets Bond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註4.F股與A股費用說明:基金F股股份在贖回時,基金公司將依持有期間長短收取1%~3%不同比率之遞延銷售手續費,該費用將自贖回總額中扣除。F股之遞延銷售手續費係以贖回股份的淨資產價值或申購時的淨資產價值孰低為基礎。F股與A股適用相同之投資經理費用及維護費用年率,惟F股另需每年支付平均淨資產價值之1%分銷費,該費用係反映於每日基金淨值中,投資人無需額外支付。手續費雖可遞延收取,惟每年仍需支付1.00%的分銷費,可能造成實際負擔費用增加。基金相關費用請參閱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所公告之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或逕向本公司網站查閱。
註5.F股注意事項:持有基金F股股份滿36個月(即3年),將免費自動轉入相同基金的A股股份。

股票型 新興國家基金-年配息-美元-A股

Templeton Emerging Markets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註4.所列股票型基金主要配息來源為股息收益,境外基金機構針對基金配息政策設有相關控管機制,視實際收到股息收益及評估未來市場狀況以決定當期配息水準,惟配息發放非保證,配息金額並非不變,亦不保證配息率水準。

平衡型(混合型) 新興市場月收益基金-季配息-美元-A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Templeton Emerging Markets Dynamic Income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平衡型(混合型) 新興市場月收益基金-穩定月配股-美元-A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Templeton Emerging Markets Dynamic Income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平衡型(混合型) 新興市場月收益基金-月配息-美元-A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Templeton Emerging Markets Dynamic Income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平衡型(混合型) 新興市場月收益基金-月配息-美元-F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Templeton Emerging Markets Dynamic Income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註4.F股與A股費用說明:基金F股股份在贖回時,基金公司將依持有期間長短收取1%~3%不同比率之遞延銷售手續費,該費用將自贖回總額中扣除。F股之遞延銷售手續費係以贖回股份的淨資產價值或申購時的淨資產價值孰低為基礎。F股與A股適用相同之投資經理費用及維護費用年率,惟F股另需每年支付平均淨資產價值之1%分銷費,該費用係反映於每日基金淨值中,投資人無需額外支付。手續費雖可遞延收取,惟每年仍需支付1.00%的分銷費,可能造成實際負擔費用增加。基金相關費用請參閱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所公告之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或逕向本公司網站查閱。
註5.F股注意事項:持有基金F股股份滿36個月(即3年),將免費自動轉入相同基金的A股股份。

股票型 東歐基金-年配息-歐元-A股

Templeton Eastern Europe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註4.所列股票型基金主要配息來源為股息收益,境外基金機構針對基金配息政策設有相關控管機制,視實際收到股息收益及評估未來市場狀況以決定當期配息水準,惟配息發放非保證,配息金額並非不變,亦不保證配息率水準。

股票型 歐洲股票收益基金-月配息-美元-A股 (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

Templeton European Sustainability Improvers Fund(原名為:Templeton European Dividend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註4.所列股票型基金主要配息來源為股息收益,境外基金機構針對基金配息政策設有相關控管機制,視實際收到股息收益及評估未來市場狀況以決定當期配息水準,惟配息發放非保證,配息金額並非不變,亦不保證配息率水準。

股票型 歐洲股票收益基金-月配息-美元避險-A股 (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

Templeton European Sustainability Improvers Fund(原名為:Templeton European Dividend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註4.所列股票型基金主要配息來源為股息收益,境外基金機構針對基金配息政策設有相關控管機制,視實際收到股息收益及評估未來市場狀況以決定當期配息水準,惟配息發放非保證,配息金額並非不變,亦不保證配息率水準。

債券型 歐洲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年配息-歐元-A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ranklin Euro High Yield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債券型 歐洲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月配息-美元-A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ranklin Euro High Yield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債券型 歐洲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月配息-歐元-A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ranklin Euro High Yield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債券型 歐洲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月配息-美元避險-A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ranklin Euro High Yield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債券型 波灣富裕債券基金-月配息-美元-A股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ranklin Gulf Wealth Bond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債券型 波灣富裕債券基金-月配息-美元-I股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ranklin Gulf Wealth Bond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股票型 潛力歐洲基金-年配息-美元-A股

Templeton Euroland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註4.所列股票型基金主要配息來源為股息收益,境外基金機構針對基金配息政策設有相關控管機制,視實際收到股息收益及評估未來市場狀況以決定當期配息水準,惟配息發放非保證,配息金額並非不變,亦不保證配息率水準。

股票型 潛力歐洲基金-年配息-歐元-A股

Templeton Euroland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註4.所列股票型基金主要配息來源為股息收益,境外基金機構針對基金配息政策設有相關控管機制,視實際收到股息收益及評估未來市場狀況以決定當期配息水準,惟配息發放非保證,配息金額並非不變,亦不保證配息率水準。

平衡型(混合型) 穩定月收益基金-月配息-美元-A股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ranklin Income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平衡型(混合型) 穩定月收益基金-月配息-澳幣避險-A股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ranklin Income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平衡型(混合型) 穩定月收益基金-月配息-南非幣避險-A股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ranklin Income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平衡型(混合型) 穩定月收益基金-月配息-美元-F股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ranklin Income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註4.F股與A股費用說明:基金F股股份在贖回時,基金公司將依持有期間長短收取1%~3%不同比率之遞延銷售手續費,該費用將自贖回總額中扣除。F股之遞延銷售手續費係以贖回股份的淨資產價值或申購時的淨資產價值孰低為基礎。F股與A股適用相同之投資經理費用及維護費用年率,惟F股另需每年支付平均淨資產價值之1%分銷費,該費用係反映於每日基金淨值中,投資人無需額外支付。手續費雖可遞延收取,惟每年仍需支付1.00%的分銷費,可能造成實際負擔費用增加。基金相關費用請參閱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所公告之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或逕向本公司網站查閱。
註5.F股注意事項:持有基金F股股份滿36個月(即3年),將免費自動轉入相同基金的A股股份。

債券型 精選收益基金-穩定月配股-美元-A股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ranklin Strategic Income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債券型 精選收益基金-月配息-美元-A股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ranklin Strategic Income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債券型 精選收益基金-月配息-歐元-A股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ranklin Strategic Income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債券型 精選收益基金-月配息-澳幣避險-A股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ranklin Strategic Income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債券型 精選收益基金-穩定月配股-美元-F股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ranklin Strategic Income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註4.F股與A股費用說明:基金F股股份在贖回時,基金公司將依持有期間長短收取1%~3%不同比率之遞延銷售手續費,該費用將自贖回總額中扣除。F股之遞延銷售手續費係以贖回股份的淨資產價值或申購時的淨資產價值孰低為基礎。F股與A股適用相同之投資經理費用及維護費用年率,惟F股另需每年支付平均淨資產價值之1%分銷費,該費用係反映於每日基金淨值中,投資人無需額外支付。手續費雖可遞延收取,惟每年仍需支付1.00%的分銷費,可能造成實際負擔費用增加。基金相關費用請參閱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所公告之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或逕向本公司網站查閱。
註5.F股注意事項:持有基金F股股份滿36個月(即3年),將免費自動轉入相同基金的A股股份。

債券型 精選收益基金-月配息-美元-F股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ranklin Strategic Income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註4.F股與A股費用說明:基金F股股份在贖回時,基金公司將依持有期間長短收取1%~3%不同比率之遞延銷售手續費,該費用將自贖回總額中扣除。F股之遞延銷售手續費係以贖回股份的淨資產價值或申購時的淨資產價值孰低為基礎。F股與A股適用相同之投資經理費用及維護費用年率,惟F股另需每年支付平均淨資產價值之1%分銷費,該費用係反映於每日基金淨值中,投資人無需額外支付。手續費雖可遞延收取,惟每年仍需支付1.00%的分銷費,可能造成實際負擔費用增加。基金相關費用請參閱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所公告之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或逕向本公司網站查閱。
註5.F股注意事項:持有基金F股股份滿36個月(即3年),將免費自動轉入相同基金的A股股份。

貨幣市場型 美元短期票券基金-月配息-美元-A股

Franklin U.S. Dollar Short-Term Money Market Fund(原名為:Franklin U.S. Dollar Liquid Reserve Fund-F(Mdis)US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貨幣市場型 美元短期票券基金-月配息-美元-F股

Franklin U.S. Dollar Short-Term Money Market Fund(原名為:Franklin U.S. Dollar Liquid Reserve Fund-F(Mdis)USD)

備註

債券型 美國政府基金-月配息-美元-A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ranklin U.S. Government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債券型 美國政府基金-月配息-美元-F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ranklin U.S. Government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註4.F股與A股費用說明:基金F股股份在贖回時,基金公司將依持有期間長短收取1%~3%不同比率之遞延銷售手續費,該費用將自贖回總額中扣除。F股之遞延銷售手續費係以贖回股份的淨資產價值或申購時的淨資產價值孰低為基礎。F股與A股適用相同之投資經理費用及維護費用年率,惟F股另需每年支付平均淨資產價值之1%分銷費,該費用係反映於每日基金淨值中,投資人無需額外支付。手續費雖可遞延收取,惟每年仍需支付1.00%的分銷費,可能造成實際負擔費用增加。基金相關費用請參閱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所公告之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或逕向本公司網站查閱。
註5.F股注意事項:持有基金F股股份滿36個月(即3年),將免費自動轉入相同基金的A股股份。

債券型 美盛全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增益月配息-美元-A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TGF Western Asset Global High Yield Fund(原名為:Legg Mason Western Asset Global High Yield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為整併在每月底配息,本基金於2022年2月底多一次配息時程。
註4.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債券型 美盛全球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增益月配息-澳幣避險-A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TGF Western Asset Global High Yield Fund(原名為:Legg Mason Western Asset Global High Yield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為整併在每月底配息,本基金於2022年2月底多一次配息時程。
註4.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股票型 美盛凱利基礎建設價值基金-增益月配息-歐元-A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TGF ClearBridge Infrastructure Value Fund(原名為:Legg Mason ClearBridge Infrastructure Value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股票型 美盛凱利基礎建設價值基金-增益月配息-美元-A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TGF ClearBridge Infrastructure Value Fund(原名為:Legg Mason ClearBridge Infrastructure Value Fund)

備註

股票型 美盛凱利基礎建設價值基金-增益月配息-澳幣避險-A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TGF ClearBridge Infrastructure Value Fund(原名為:Legg Mason ClearBridge Infrastructure Value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股票型 美盛凱利基礎建設價值基金-增益月配息-美元避險-A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TGF ClearBridge Infrastructure Value Fund(原名為:Legg Mason ClearBridge Infrastructure Value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債券型 美盛美國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增益月配息-美元-A股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之私募性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TGF Western Asset US High Yield Fund(原名為:Legg Mason Western Asset US High Yield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為整併在每月底配息,本基金於2022年2月底多一次配息時程。
註4.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債券型 美盛西方資產亞洲機會債券基金-增益月配息-美元-A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TGF Western Asset Asian Opportunities Fund(原名為:Legg Mason Western Asset Asian Opportunities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為整併在每月底配息,本基金於2022年2月底多一次配息時程。
註4.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債券型 美盛西方資產亞洲機會債券基金-增益月配息-澳幣避險-A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TGF Western Asset Asian Opportunities Fund(原名為:Legg Mason Western Asset Asian Opportunities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為整併在每月底配息,本基金於2022年2月底多一次配息時程。
註4.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債券型 美盛西方資產全球多重策略基金-增益月配息-美元-A股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TGF Western Asset Global Multi Strategy Fund(原名為:Legg Mason Western Asset Global Multi Strategy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為整併在每月底配息,本基金於2022年2月底多一次配息時程。
註4.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債券型 美盛西方資產全球多重策略基金-增益月配息-澳幣避險-A股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TGF Western Asset Global Multi Strategy Fund(原名為:Legg Mason Western Asset Global Multi Strategy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為整併在每月底配息,本基金於2022年2月底多一次配息時程。
註4.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債券型 美盛西方資產全球多重策略基金-增益月配息-南非幣避險-A股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TGF Western Asset Global Multi Strategy Fund(原名為:Legg Mason Western Asset Global Multi Strategy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為整併在每月底配息,本基金於2022年2月底多一次配息時程。
註4.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債券型 美盛西方資產美國核心增值債券基金-增益月配息-美元-A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TGF Western Asset US Core Plus Bond Fund(原名為:Legg Mason Western Asset US Core Plus Bond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為整併在每月底配息,本基金於2022年2月底多一次配息時程。
註4.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債券型 美盛西方資產美國核心增值債券基金-增益月配息-澳幣避險-A股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FTGF Western Asset US Core Plus Bond Fund(原名為:Legg Mason Western Asset US Core Plus Bond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為整併在每月底配息,本基金於2022年2月底多一次配息時程。
註4.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股票型 邊境市場基金 -年配息-美元-A股

Templeton Frontier Markets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註4.所列股票型基金主要配息來源為股息收益,境外基金機構針對基金配息政策設有相關控管機制,視實際收到股息收益及評估未來市場狀況以決定當期配息水準,惟配息發放非保證,配息金額並非不變,亦不保證配息率水準。

股票型 邊境市場基金 -年配息-歐元避險-Z股

Templeton Frontier Markets Fund

備註

註1.可分配收益包括投資股利收益、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已實現資本利得。對於會計年度中未被分配之收益,計入次一年度之可分配收益。
註2.可分配淨利益為可分配收益扣除基金應負擔相關成本費用及未實現資本損失,但不包括未實現資本利得。
註3.投資人應注意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註4.所列股票型基金主要配息來源為股息收益,境外基金機構針對基金配息政策設有相關控管機制,視實際收到股息收益及評估未來市場狀況以決定當期配息水準,惟配息發放非保證,配息金額並非不變,亦不保證配息率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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