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至手機、平板,大至電動摩托車、汽車,人們的日常生活與鋰電池息息相關,然而,電池效能有期限,平均為8到10年,甚至車用電池的效能若低於8成也可能會提早汰換。根據環保署的預估,台灣到2030年的汰疫電池將超過1萬噸,到2040年甚至可能到達10萬噸以上,如果不能妥善處理廢棄電池,不但造成浪費,更將對環境產生傷害。
目前鋰電池回收之後主要可以分為兩種用途,一是儲能,二是分解其中的金屬材料再利用,如:鈷、錳、鎳等。而台灣工研院已建置小型處理設備,以萃取鋰電池中的有價金屬為主,再技轉給民間業者。
在美國,B2U Storage Solutions則以專利 EV Pack Storage(EPS)技術,重複利用 1, 300 個電動車電池組,組成 25 MWh 儲能廠,這套系統可以持續監測和控制每顆電池,若發現任何潛在風險,將自動斷開連接,以確保運行過程是安全的。
廢棄電池不是只能當作地球垃圾,只要能夠做好回收後的分類與管理,無論是萃取其有價金屬或做為儲能用途,都能夠有效達成循環經濟的效益。